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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警方成功打击这个受雇讨债泼红油的“讨债专业户”!


  • 时间:2024-05-04 16: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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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人民法院对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曾某健、欧某伟、杨某、李某辉等4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曾某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欧某伟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被告人李某辉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某健、欧某伟受“鸡心”(在逃)的指使,纠集他人以泼油漆、散发传单等方式向被害人杨某追讨债款。

2017年12月2日,被告人曾某健通过微信转账500元人民币给被告人欧某伟购买油漆。当晚21时许,被告人欧某伟与李某辉购买了两桶红色油漆和油漆扫等工具去到梅菉街道沿江路一间酒庄与曾某健会合,后曾某健、欧某伟又打电话纠集被告人杨某、欧某杰(男,在逃)、“阿二”(身份未明)到酒庄预谋作案事宜。

2017年12月3日3时许,被告人曾某健携带一批印有“杨某欠债还钱”的宣传单和油漆等物品,与欧某伟、杨某、李某辉、欧某杰、“阿二”驾驶摩托车到吴川市塘尾街道边坡村杨某住宅门口路段,到处散发、张贴“杨某欠债还钱”的宣传单单张,向杨某住宅和在建住宅及停放在门口的小车泼洒油漆,并使用油漆到处书写追讨债务侮辱标语。作案后,被告人曾某健、欧某伟等人驾车逃离现场。经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杨某的住宅和汽车被油漆污染的损失价格为元。

2017年12月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曾某健伙同欧某杰等人到吴川市塘尾街道边坡村杨某住宅门口散发“杨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等标语的宣传单及摆放写有被害人及其家人名字的祭拜样式的纸人,后逃离现场。

2018年2月24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欧某伟又受“鸡心”的指使,纠集被告人杨某、欧某辉(在逃)、绰号“亚狗”到吴川市塘尾街道边坡村杨某的村边散发“杨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等标语的宣传单张,后被群众发现并追赶,被告人杨某被群众抓获,被告人欧某伟、欧某辉、“亚狗“等人逃脱。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曾某健、欧某伟、杨某、李某辉的家属共同将人民币元存入法院的标的账户作为赔偿给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健、欧某伟、杨某、李某辉结伙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四人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惩处,对被告人曾某健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曾某健、欧某伟、杨某、李某辉共同故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团伙犯罪,应从重处罚。四被告人在检察审查起诉阶段和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且四被告人的亲属已代其四人共同赔偿了被害人杨某的经济损失,决定对其四人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